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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别人借钱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发布时间:  浏览: 84 次  来源:网络

一、给别人借钱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若仅持有转账记录而未签署借据,这依然具有公诉资格。

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有权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所欠款项。

值得注意的是,转账行为可能源于多种法务往来,如贸易交易、租赁协议、投资活动等。

当债务人认可该笔转账是借款的一部分,或者虽然债务人声称此笔转账源于其他类型的法律关系,但未能有力地证明这一观点时,案件将会判定为借贷关系成立,出借人的还款请求亦将得到法庭的支持。

然而,假如债务人否认这笔转账为借款,且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来支持其立场,那么,借贷关系就无法被视为成立,法院也不会支持出借人的还款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二、给别人借钱借条怎么写?

给别人借钱要写借条的,其中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法定全名。

2、借款的数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还款的和方式和还款的具体日期,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借款的利息,需要写明当事人约定的具体的利率。

5、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给别人借钱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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