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欺诈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在洛阳市区内购买经济适住房的人士需同时满足如下几项条件:
(一)须为本地城镇户籍居民(包括经过洛阳市有关部门认定并符合居住权益保障条件的部队人员);
(二)申请人需属无房户或住房极其拥挤的家庭(家庭现有住房总面积低于18平方米/人);
(三)申请人为低收入家庭(参考市统计局公示的上一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的家庭);
(四)申请人年龄需满26周岁且单身;以及(五)经市政府另行重点规定需要安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
如果您具备上述资格,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至位于涧西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办理处"进行申请的初步审查和登记就可以了。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二、合同欺诈罪是什么
合同欺诈罪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基于合同诈骗犯罪属于结果犯,其犯罪既遂与未遂应以法定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为区别标志。合同诈骗失败,是指犯罪人开始实施诈骗,诱骗对方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后,未能实际骗取对方的财产。主张,是否实际获得对方的财产是区分合同诈骗罪既遂与未遂的根本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合同欺诈罪量刑标准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