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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前夫的债务妻子需要承担吗
离婚之后面临前任配偶所负之债务是否需负责清偿,这须依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
若该笔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那便并非仅凭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即可轻易逃避责任;反观,倘若此债务并未被纳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范畴内,那么前任妻子便无需为其负担偿还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前夫不让我见孩子怎么解决
离婚后前夫不让见孩子的,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自己行使探视权。
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法院已经判决了如何行使探视权的,或者起诉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让看孩子的,则享有探视权的这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过对于孩子探视权强制执行的,法院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前夫的债务妻子需要承担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