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该罪行的成立必须满足如下四个具体条件:
首先,犯罪主体需为普通公民;其次,当事人在实施犯罪时必须带有故意性;再者,该罪主要侵害了与交易相对方有关的权益及商品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最后,其具体客观行为则表现为通过暴力或威胁的手段强行购买或出售商品,强制他人提供某种服务或接受各种服务,且这些情节严重的行为。
依据中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二百二十六条的前三款规定,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针对其中任何一种情况进行实施,若导致情节严重,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可能面临罚款处罚;若情节属于特别严重,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需要支付相关罚金。
具体来说,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强买强卖商品;(二)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三)强制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招标、拍卖活动。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二、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具体构成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过失均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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