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  浏览: 561 次  来源:网络

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有什么区别,关于这个问题,若悠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以下资料,如果你想知道关于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请跟着小编一起往看吧,或许对您有帮助,跟上若悠网小编的步伐一起往下看看吧。

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有什么区别

诉前保全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所在地或者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诉前保全必须提供担保;诉前保全必须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而诉讼保全则是向管辖法院申请;当事人没有申请的时候,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候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可以(不是必须)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根据提出的时间不同,分为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