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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关于讯问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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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诉讼法关于讯问的规定是什么

当前,我国律师业提供收费方式主要有两种模式:

第一种,是基于一个固定的起步费制,再依据超过规定额度的争议财产价款追加一定量的额外费用。

举个例子来说,一位名为张律师的业务收费将从五千元人民币开始起算,这意味着无论争议的金额多么微乎其微,或者甚至没有任何争议财产,他的起步服务费始终保持为五千元。

如果争议财产总价值超出了五十万元,那么超出部分就要产生一定比例的额外费用。

至于这个百分数具体是多少,有的律师选择收取1%,也有的收取2%。

当然,还有一些律师会视争议的具体数额进行逐步提高,总的来说,家庭财富愈多,你需要支付给律师的费用也就相应地攀升。

第二种,即风险代理,需要预先支付一定额度的基础费用,再设立一个针对最终收回财产数量的收费额度。

这类业务通常运用于争议聚焦于财产分割的案件,此类案件的难点往往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与执行过程。

为了激励律师的工作热情,当事人通常需要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先行向律师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约为五千元人民币左右,然后律师将调集相关证据、寻找对方财产、展开财产保全等各项工作,直至案件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

在此期间,律师可以从执行回来的财产中提留一定比例的报酬,目前的标准通常在10%-20%之间。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二、刑事诉讼法109条立案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诉讼法关于讯问的规定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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