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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继续还贷吗

发布时间:  浏览: 55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后继续还贷吗

在离婚之后,依然有可能进行共同还款事宜。

只要当事人双方就此达成共识并实施共同还款行为,那么这种情况下便能够实现共同还款。

对于涉及到的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应当由夫妻共有财产来加以清偿;

如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支付债务金额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予以确定,因此即使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双方仍有权利共同履行还款义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有关共同还款的约定都不得抵触善意第三人(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债权人有权向其中任何一位配偶追讨欠款,而当某一方先行承担了债务之后,他/她有权依据先前的协议向另一方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继子女怎么判

离婚后继子女抚养权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一、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没有形成抚养关系,那么离婚时,亲生父母应该抚养继子女。

二、在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的情况下,那么在离婚时就不能简单地认为肯定由亲生父母抚养继子女。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亲生父母与继父母因为离婚后继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发生争议而协商不下时,则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离婚后继子女抚养权归属,具体来说,应该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1、血缘关系原则。亲生的父母子女关系,是自然的血亲关系,具有唯一性,不可更改,不可替代,不因任何人为和天然的因素而改变。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2、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在离婚时,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并不会因离婚所消灭。

如果离婚时,继父母想要由其抚养继子女的话,此时则应当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为标准来决定谁应该抚养继子女。

3、考虑子女意愿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继续还贷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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