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一般都是晚上放人是什么原因
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执行并不涉及夜间释放人员行为,这是因为负责执行该程序的国家机关,其正常的工作时间并不涵盖夜晚时段。
因此,被依法批准取保候审的人员,往往会在白天的工作时间段内获得释放。
若需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应由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
随后,相关的司法机构将对申请予以受理。
在侦查阶段,受理机构为公安机关;
而对于检察院自行侦办的案件,侦查阶段的受理机构则为检察院;
在审查起诉阶段,受理机构为检察院;
进入审判环节后,受理机构则转变为人民法院。
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司法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就是否同意申请给出明确答复。
无论最终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均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一般多长时间
取保候审的时间一般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一般都是晚上放人是什么原因”,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