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规定底片必须全部给是什么
在法律体系中并无此项明文规定,因此无法将客人在摄影工作室拍摄照片所产生的底片所有权一概而论地划为客人所有。
然而,涉及到顾客前往摄影工作室拍照并索取底片的争议问题,实际上是生活消费权益方面的分歧与纠纷。
在此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并提出相关要求,诸如要求经营者向其提供底片等权利主张。
然而,消费者的投诉需要符合以下几点条件:
首先,投诉对象需明确无误;其次,必须具备切实可行的投诉请求以及相应的事实和理由支持;最后,该投诉事项须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范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国家规定加班费应该怎么支付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一)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国家规定底片必须全部给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