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于起诉等于没有罪吗
一、检察院在宣布不起诉之后是否代表着被指控方无罪呢?并不能简单地认定为无罪。
严格来说,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主要原因在于案件事实本身符合起诉标准,但是考虑到此案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且已过追溯时效期或经过特赦,检察院最终选择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反之,如果是无罪释放,则表示被释放者从未犯下某项罪行,应立即释放回家中。
二、关于检察院不起诉的具体情形都包括什么内容呢?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况较为复杂,具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当事人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性较小,情势显著轻微,检察院认为无需进行追诉;
2.案件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间,检察院无法对其进行处罚;
3.免于起诉的前提是当事人已经受到了特赦令的恩典,从而免除了刑罚;
4.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当事人并没有提出申诉,或是已经撤回了指控;
5.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去世;
6.在符合国家法律规范的条件下,检察院还可以做出其它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免于起诉的条件有什么
根据原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免予起诉仅适用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告人:1、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犯罪。2、具有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免于起诉等于没有罪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