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解除和撤案是一起办理吗
在接受取保候审之后,能否撤销案件须由司法机构依据其进一步的调查情况来决定。
倘若经调查并无犯罪事实存在,且犯罪情节轻微无需追责,则应予以撤销案件。
公安机关在作出终止调查决定后,务必于三日内将该决定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审是指相关法律机构针对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一种暂时不予羁押的处置方式。
对于应当逮捕的人犯,若发现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妇女,亦或是罪行相对较轻者,均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取保解除后还会被追究吗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罪轻,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
第一,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与判不判刑没关系。
第二,如果法院审理查明未犯罪,当然不会判刑。
第三,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会被判缓刑。
因此,判刑是看你的案情。如果最终查实清楚是有犯罪事实那么肯定是要判刑的,至于量刑如何也是要案情的,不过一般能取保也说明案情不是很严重,量刑在三年以下还有可能判缓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解除和撤案是一起办理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