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会不会开除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银行在职员工被明确禁止参与任何形式的民间借贷行为。
如果此类行为一旦被发现,将立即对涉事员工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合同、禁止再次录用等,以确保金融行业的纯洁性及稳定性。
同样地,对于银行高层管理人员涉及非法集资事项的,也将毫不留情地取消他们的高级管理职务任职资格。
倘若情节严重,将视情况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监管部门亦明令要求全体银行从业人员严禁自行经营或参股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含有金融业务性质的机构;
同时,不能为自己的经济实力不足以承担相应债务风险的个人提供担保,亦不可以民间借贷资金作为抵押物从事担保活动;
再者,银行体系内必须严格防止非雇员以任何形式非法侵入办公和营业场所进行非法放贷、违规担保或者非法集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银行员工醉驾会被开除吗?
银行员工醉驾会被开除的可能性比较大。醉驾是犯罪涉嫌危险驾驶罪,犯罪属于触犯刑律,要被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即便是态度比较好,也会被判处缓刑,缓刑也是由刑事案底,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目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单位不愿意解除的,也是可以不开除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会不会开除”,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