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探视流程是怎样的
关于您提到的刑事拘留期间家属无法进行探视的问题,是的,在这一阶段律师是有权利进行探访的。
然而,此类探视需要经过侦查机构的批准并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安排相应人员在场监督。
至于行政拘留方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被拘留者的亲属和朋友可以预先与行政拘留所联系预约,并在规定的探视时间内对被拘留者进行探视。
同时,为了确保安全和管理的顺畅,探视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生活必需品、衣物以及食品(需得到拘留所民警确认后方可),其他物品则不得由外部送入拘留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二、看守所探望需要申请吗
若是犯罪嫌疑人处于侦查阶段,那么只能由律师进行会见,直接向看守所申请即可;
如果是在人犯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受人犯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可以会见、通信,近亲属请求会见的,需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
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
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
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看守所探视流程是怎样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