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期间患癌症并晚期看守所有责任吗
按照相关法规,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看守所内健康状况出现异常,由看守所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应尽速提供医疗服务。
具体要求如下:
当看守所的在押人员出现病症时,必须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在喂食药物时,看守干警需在场监护;若发现任何传染性疾病,则须立即采取隔离治疗措施;对于需要送医接受进一步治疗的人员,当地医院有义务进行诊治;若病情严重,可考虑安排住院治疗;而在办案机关决定变更强制措施时,也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健康状况出现生命危险时,看守所应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向办案机关报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
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七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
二、拘留期间是否可以保释出来
我国法律规定,拘留分为三种,即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和司法拘留。
仅刑事拘留使用保释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是可以暂缓执行;司法拘是留承认并改正错误的,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拘留期间患癌症并晚期看守所有责任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