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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条上可以写故意诈骗吗

发布时间:  浏览: 60 次  来源:网络

一、个人借款条上可以写故意诈骗吗

恶意使用他人名誉为借口出具的假借条,无疑将构成性质恶劣的欺诈行为,进而面临着相应的法律制裁。

根据相关规定,任何形式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只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条件,即需承担起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事责任,并且依法还应当进行单方面罚款。

对于数额更大的,或者涉及其他更为严重情节的诈骗行为,更是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也需要依法支付罚金。

至于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涉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将面临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有可能被判定强制缴纳罚金或者财产被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个人借款不还法律如何处理

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1、依旧会判偿还债务,一般不会坐牢。

2、除非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

1、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

2、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3、如果债务人本身是有还债能力的,但是却拒不偿还欠债,这种情况下存在恶意不还债的情况,那么债权人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由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强制偿还债权人欠债。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而拒不执行的,会被拘留、罚款。情况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确实履行困难,法院也会宽限履行时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个人借款条上可以写故意诈骗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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