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面对证据链不足时只能释放吗
针对因证据不足所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一旦警方发现现有证据尚无法充分证明涉案人员存在犯罪嫌疑,那么他们应及时启动补充侦查程序以获取更多证据支持。
补充侦查是对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发掘的过程,旨在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原有的侦查工作基础之上,对其中的不足或者薄弱环节进行有针对性地重新调查。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仍未能达到起诉标准的案件,检察机关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若被不起诉人目前处于羁押状态,则应立即予以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取保候审的时候银行能查到吗
取保候审银行不能看到。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根据司法实践,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阶段,银行是不能看到信息的。只有判刑后银行能够查到。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面对证据链不足时只能释放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