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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发布时间:  浏览: 97 次  来源:网络

一、侦查阶段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1、关于刑事案件侦查进程中规定的时间期限,须自执法部门正式受理该刑事案件之日起开始计算。

自此之后,执法机构即刻启动对案件的全面调查工作,旨在搜集、整合有关犯罪嫌疑人罪行及是否清白或罪过轻重的证据材料。

2、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有权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实施刑事拘留。

对于被拘留者,应于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审讯。

犯罪嫌疑人在首次接受侦查机关询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便可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以及控告等服务。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名,并有权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以获取相关案件信息。

3、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被逮捕的风险。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若案件情节复杂且期限届满仍无法结案,则需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方可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侦查阶段拘留最多多长时间

(一)一般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

(二)特殊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

主要情况有: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侦查阶段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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