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37天不批捕有案底吗
国家相关法规明确表明,依照法定程序对个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37日之后,是无法留存任何形式的案底资料的。
所谓案底,通常是指个人曾遭受刑事处罚的记录,这类信息的产生必须以人民法院经过正式审判定罪量刑为前提条件。
换言之,刑事拘留仅仅作为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手段,与犯罪记录之间存在本质区别,因而在执行完毕后,既不会留有案底资料。
经证实,若被拘留者在刑事拘留过程中未判定承担刑事责任,则不视为其拥有犯罪记录。
只有当被拘留者因触犯刑法而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定承担刑事责任时,才会产生案底,且该案底将被永久性地记录在个人档案之中,无法进行任何形式的删除或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
【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二、刑事拘留30天是否留案底
具体结果需依据事实情况进行判断,可能会被认定为无罪且没有相关记录,也有可能会产生犯罪记录。
若是在刑事拘留后人犯的犯罪证据无法得到充分证实或者其所涉及的罪行性质轻微难以为刑事起诉所支持,公安机关必然会立即对嫌疑人解除刑事拘留;
这样无疑将不会留下有关的案底。
不过,要是情况特殊,行政拘留作为对某些已初步判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作出的惩罚措施之一,这种状况就必定会导致相关的犯罪记录进入个人档案中。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37天不批捕有案底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