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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有规定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 次  来源:网络

一、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有规定吗

对于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4条之规定,所要求的时间跨度自逮捕之日的次日开始不得超过两个月;

然而,对于案情过于复杂以至于期限届满仍然无法完成侦查工作的案件,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则可以申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这种情况下,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那么延长的侦查羁押期限可以再增加一个月;

同时,如果是交通极为不便的偏远地区出现的重大复杂案件;

以及大型犯罪团伙案件;

跨区域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或者犯罪行为涉及范围广泛、搜集证据难度较大的重大复杂案件,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也可以申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具体而言,这部分内容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届满时仍未能完成侦查工作的,经由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将侦查羁押期限延长两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逮捕后侦查阶段能取保候审吗

在司法单位对被捕嫌犯展开侦讯流程之初,如果涉案者符合取保候审所必备的各项要素,便有机会获得释放。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严格规定,申请人如为可能判处管制、可能判处拘役或是需独立执行附加刑的案件嫌疑人或被告人;

也包含那些可能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期处罚的,并且申请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只需他们符合上述诸项条件之一,便可获得取保候审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有规定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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