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伤二级的范围是什么
1、所谓轻伤二级,即为各类伤害因素导致的原发损伤,或是由这类原发损伤引发的各类并发症,但均未对生命构成直接威胁;
同时,此类损伤会留下组织器官结构与功能方面的轻度性能损毁,或者在外观上产生轻微影响。
2、轻伤二级具体涵盖了以下六类情况:
(1)头皮创口或瘢痕的总长度达到8厘米以上;
(2)头皮撕脱伤的总面积累计超过20平方厘米,其中头皮缺损的总面积累计达到10平方厘米以上;
(3)帽状腱膜下血肿的范围达到了50平方厘米以上;
(4)颅骨发生骨折;
(5)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6)脑神经受到损伤并引发相应的神经功能障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第五条
5.1.4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
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二、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在因争斗引发的身体冲突中,若对他人造成轻伤等级的损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将被视作故意伤害罪,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惩罚性刑罚。
然而,假如犯罪嫌疑人与受害方能够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取得受害方的谅解,司法部门也许会考虑从轻、减轻甚至豁免对罪犯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刑法》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4.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5.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的决定。人民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轻伤二级的范围是什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