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对不起诉可以开无犯罪证明吗
在一般的情况下,相对不起诉并不能够开具无罪证明文件。
所谓相对不起诉,指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无罪释放,而是鉴于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较为轻微,检察院经过审慎考虑后依法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在此种情况下,仍无法开具无罪证明文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某些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可予以免除刑罚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而在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之后,应当同时解除对案件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此外,如果被不起诉人还需接受行政处罚、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人民检察院应提出相应的检察意见,并将该意见移交至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相关主管部门则应在收到处理结果后,尽快将处理结果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相对不起诉会判刑吗
相较之下,申请人未曾遭受过刑事惩处,故而并不存在所谓犯罪记录之说法。
对于相对不起诉这一情况,又被称为“酌定不起诉”,它是由人民检察院依据其对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内心估量,以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对于那些性质上属于轻微犯罪,依照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者有条件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做出不起诉裁决的司法举措。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犯罪事实未能被认定为具备刑事责任,而且已经被判定追责的情况下,执法机关有权撤销该案件,或者采取不起诉的方式处理,也可以选择中止对该案的审理过程,或者宣布嫌疑人无罪。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相对不起诉可以开无犯罪证明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