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强制措施中的拘留是指什么
刑事诉讼过程中所使用的拘留指代的是执法机构根据特定条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可疑人员暂时冻结他们的人身自由进行的一种强制手段,这也常被称为刑事拘留。
该拘留所针对的对象包括:
准备实施犯罪行为、已经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到的;
被受害者或者现场目击证人指控为罪犯的;
在个人身边或者居住地发现了犯罪证据的;
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或者正在逃亡的;
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性的;
无法提供真实姓名、地址以及身份信息的;
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强制措施一般要持续多久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刑事强制措施通常会持续两个月或者更短。
其中,针对涉嫌犯罪者的逮捕程序结束后,其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出两个月的时间上限。
对于部分案情复杂且期限已至仍无法完成调查的情况,可以按照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审批流程申请延长一个月的侦查时限。
另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拘留时长原则上不应超过四十八小时,保释候审期最长不可逾越十二个月,而监视居住的期限规定为最长六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是从犯罪发生之日开始算起。
如果犯罪行动具备连续或持续状态,则应自犯罪行为结束之日开始计算。
此外,若在追诉时效内再次触犯刑法,则此前所犯之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从新罪成立之日重新开始计算。
关于刑事追诉时效的具体长度问题,可参考法定最高刑来进行明确。
同时,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此处仅赘述简称“刑事诉讼法”)对此有明文规定。
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有多种形式,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受害者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护词、鉴定意见、勘验记录、检查与识别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所有能够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然而,任何证据都须经过查证核实后方能视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强制措施中的拘留是指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