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犯刑事案件怎么处理
已经年满16周岁的个体实施犯罪行为时,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若未达到12周岁的年龄界限,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年满12周岁但尚未到达14周岁年龄阶段的人来说,如果他们触犯了包括故意杀人在内的两类严重犯罪案件,并且其情节之恶劣程度经过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认真认证与核实,那么他们也需要接受刑事处罚;当成年人已经达到了14岁,却尚未到达16周岁的时候,如果他或她涉及到包括故意杀人以及抢劫等在内的8种类型的重罪,他们也须背负起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未成年犯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严格规定,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在涉嫌犯罪后所面临的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与其成年同类人相同,且最长不可逾越37个自然日。此期限范围内包括了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时可适用的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0天)以及检察院在审查其是否应予批准逮捕时所需耗费的时间(最长为7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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