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夫妻一方有债务怎么办
如面临离婚事宜时一方出现了负债情况,此时应由债主全权负担这笔款项。
然而,倘若此项债务是由配偶双方共同签字同意的,或是在夫妇婚后某一方对其进行承认的,亦或是有配偶中的任何一方在此婚姻关系有效期内以个人名义用于日常家务、共同创业和生产活动中由此产生的债务,那么就应该被评为夫妻共有财产,并由两人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前转移财产怎么办
在离婚事件发生之后,若有任何一方察觉到对方进行了财产的隐匿或转移动作,皆有权向国内的相关法律机构提出诉讼申请,以此来重新分配原已协议归属的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其次,在离婚过程中,对于那些故意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法律将给予其相应的惩罚措施,即在财产分割环节上,对该方予以适当的扣减甚至是完全不予分配。
最后,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如若有任何一方试图通过隐匿或转移财产的方式来损害另一方的权益,那么对方便可向国内的相关法律机构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时夫妻一方有债务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