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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借款不需要夫妻共同还款

发布时间:  浏览: 53 次  来源:网络

一、什么借款不需要夫妻共同还款

下列情况下,夫妻无需共同承担债务责任:

1.在婚姻期间,如双方已达成协议并对债务承担作出明确分配,仅限于为了逃避债务之目的的情况不在此列。

2.若一方在未经配偶另一方事先明确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资助与其无关且无抚养义务的亲属或朋友而产生的债务,则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3.同样地,若一方在不经配偶另一方同意的前提下,自行筹措资金进行商业运营活动,且所得收益的确未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的支出,此种情形下所产生的债务也不应视为共同债务。

4.除上述三种情况外,其他所有应当由个人独立承担的债务,均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什么借款合同是无效的

以下为几种构成贷款合同无效的情形:

首先,若借款合同由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签署,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未经其代理人事后同意即签署,则该类借款合同为无效合同;

其次,当一方通过欺诈、威胁或乘人之危等手段,致使另一方在违背内心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达成贷款合同时,此类贷款合同亦视为无效;

再者,若某项贷款合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例如将贷款用于非法目的,或是由非金融企业通过合法借贷掩饰的违法金融活动所缔结的贷款合同,也将被认定为无效协议;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准则,行为人与相对方如果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该项贷款合同也会因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而被判定为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借款不需要夫妻共同还款”,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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