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才算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在构成方面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本罪侵害的客体主要指向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以及对他人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可能产生的危害;
其次,从客观方面来看,犯罪分子通常会采取威胁、要挟、恐吓等方式,以强迫受害者交付财物;
再次,实施该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已经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最后,从主观方面来看,犯罪分子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其行为的目的必须是非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怎样才算敲诈勒索罪终止
在如下几种状况下,敲诈勒索罪行常会自然结束:
首先是犯罪者自己主动停止了非法活动;
其次是公安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
第三种则是在受害人并没有实际交付财物或遭受任何财产损失的前提下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
最后一种情况是由法院作出裁决,判定该犯罪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一旦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出现,便意味着敲诈勒索的行为已经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怎样才算敲诈勒索罪”,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