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完还要判刑吗
刑拘作为一种法定的刑事侦查手段,与最终司法机关所作出的量刑判决并无直接关联性。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均会在刑事拘留期间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若公安机关在该阶段发现犯罪行为未经证实存在,将被立即取消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刑事拘留之举措。在侦查程序执行或完结之后,倘若公安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则有权撤销案件;若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亦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便可据此作出不起诉的决策。
最后,若经由提起诉讼至法院审理,法庭仍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无需追究刑事责任,便可宣布无罪或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完还有行政拘留吗
在刑事拘留之后,一般的情况下,不会再进行行政拘留。
然而,若涉案人员在同一事件中,其行为不仅违反了行政法律规定,而且还构成了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为,并且符合刑事拘留的法定要件,那么就需要对其实施刑事拘留,并依据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其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完还要判刑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