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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不公诉的标准是怎么定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0 次  来源:网络

一、盗窃罪不公诉的标准是怎么定的

在决定是否提起盗窃罪公诉时,主要会考量犯罪涉及的金额大小以及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通常来说,若涉案金额相对较少或犯罪情节轻微且并不具有严重社会影响,则很有可能不予以正式起诉。

然而,关于具体的裁定标准,我们需要参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如《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项解释针对不同地域的盗窃行为所涉及的金额立案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中规定了盗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包括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范围,并考虑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情节。

二、盗窃罪不公诉后怎么处理

在盗窃犯罪的司法审判过程中,如果发现其情节较轻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将会酌情考虑是否提出公诉。同样地,若出现了其他法定的豁免其刑事责任的情况,也有可能导致该案不会启动刑事程序。在此种特殊情况下,公安部门可能会决定撤销此案,而嫌疑人员则会得以释放。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如此,对于涉案者所获得的违法所得,相关机构依然需要依法进行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给受害人。此外,受害人还可以选择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被告人索求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盗窃罪不公诉的标准是怎么定的”,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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