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关于盗窃罪的诉讼时效问题,其轻重程度各异。在一般的情况下,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经过五年之后,司法机关将不再进行追诉;而对于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经过十年之后,司法机关也将不再进行追诉;对于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行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经过十五年之后,司法机关同样将不再进行追诉;
然而,若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行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经过二十年之后,司法机关仍可依法进行追诉。但是,若在二十年后,司法机关认为有必要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的,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后方可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盗窃罪的起诉标准是多少钱
关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具体的金额划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个人盗取公共或者私人财产的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到3000元之间的,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第二,个人盗取公共或者私人财产的价值在人民币3万元到10万元之间的,则属于数额巨大;
最后,如果个人盗取公共或者私人财产的价值在人民币30万元到50万元之间的,便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盗窃罪的起诉期限是多久”,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