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判拘役取保候审的条件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54 次  来源:网络

一、判拘役取保候审的条件是怎样的

依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详细条款可知,符合一定条件的被指控犯有拘役罪行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才能够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这些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会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

其次,如果他们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性;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那么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也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的危害性;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已经被羁押了足够长的时间,但是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此时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来继续推进案件的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判拘役取保候审怎么办理

1.涉案人员或其家属及代理人应当依法向负责侦查案件的公安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同时附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公安机关在收到上述申请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并上报《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能执行。

3.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申请人需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由保证人签署保证书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经办案机关进行严格审核后方可予以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判拘役取保候审的条件是怎样的”,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