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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法院受理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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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险驾驶罪法院受理期限是多久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之明确规范,对于人民法院裁决的自诉案件,其审理期限应当按照该法律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具体规定予以执行。若被告人处于羁押状态,则应适用上述条款进行处理;反之,倘若被告人并未遭受羁押束缚,那么法院就必须在受理案件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作出判决。鉴于危险驾驶罪亦属自诉案件范畴,故而,若被告人未遭羁押,法院便有责任在受理案件后的六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危险驾驶罪法院可以撤案吗

在通常情况下,危险驾驶案件在立案之后并不能够进行撤案的申请。

撤案的决定权属于公安机关、检察机构或者法院在立案受理之后,依据具体的案情进行裁量。

唯一能够依法撤案的情况是,针对危险驾驶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如果其存在不应负有刑事责任的情节却已经受到了追诉,这时才可以依法实施撤案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危险驾驶罪法院受理期限是多久”,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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