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找不到失主用赔钱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264条及第36条之相关规定,对于实施盗窃犯罪的主体,若其盗取的公私财物价值较高或具有其他严重情形者,应依照法令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可能面临罚金刑罚。若因犯罪行径致使受害人遭受经济损失,除接受刑事制裁之外,犯罪主体亦需依据实际情况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因此,即使盗窃罪的犯罪主体成功盗得财物,但未能寻找到失主,仍须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犯罪主体的财产无法足额支付罚金与赔偿金,甚至涉及到没收财产,则应首先运用犯罪主体的财产对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盗窃罪找不到赃物怎么判刑
关于盗窃罪的量刑问题,若无法寻回失窃物品,仍需依法判决;
尽管无法找回赃物,只要根据其他有力证据能够认定犯罪事实成立,同样可以将其判定为盗窃罪,并且应当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要附加或者单独进行罚金的处罚。
至于证据方面,主要包括物证;
书证;
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
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等等多种形式。
关于是否一旦涉及盗窃行为就必须被判定为盗窃罪,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对于那些存在小偷小摸行为的人,如果他们因为遭受灾害而生活困难,偶尔实施了盗窃行为,或者是受到威胁被迫参与盗窃活动且没有分得任何赃款或者只分得少量赃款的情况下,可以不按照盗窃罪来处理,但是在必要的时候,相关部门可以给予适当的处罚。
此外,我们也要注意区分偷窃自己家人或近亲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之间的差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这类案件,通常可以不视为犯罪处理;
然而,如果确实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在处理过程中也应该与社会上的盗窃案件有所区别。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盗窃公私财物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如果情节轻微,并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都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1、年龄在16岁至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行为的;
2、全部退还赃款、赔偿损失的;
3、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的;
4、被胁迫参与盗窃活动,没有分得任何赃款或者只分得少量赃款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程度较小的情况。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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