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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寻衅滋事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15 次  来源:网络

一、网络寻衅滋事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借助互联网实施的寻衅滋事犯罪通常表现为故意编造并散布不实言论,以达到严重干扰社会公共秩序的目的,或是对特定对象进行恶意诋毁、恐吓等破坏性的行为。对此类犯罪的判定需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即行为实施者的主观恶意、其行为的公众关注度、该行为对于社会秩序所造成的实质性干扰以及其恶劣程度。举例来说,通过网络平台煽动大规模群体事件或制造社会恐慌情绪,都有可能被视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对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网络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关于网络寻衅滋事罪的立案规定如下:

首先,行为人在网络环境中任意伤害他人,导致人身损害或者携带武器进行攻击等行为将被视为立案标准之一;

其次,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拦截、追逐、辱骂并对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产生了严重影响,甚至使他人陷入精神错乱、自残乃至自杀等情况也将被视为立案标准;

再次,行为人通过强制手段获取他人财物,或者任意破坏公私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两千元以上,或者此类行为发生次数超过三次以上,同样将被视为立案标准;

最后,行为人在公共场合故意制造混乱,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恶劣行为,亦将构成网络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

若上述任何情况涉及到行为人,当地公安部门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寻衅滋事罪名进行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网络寻衅滋事罪认定标准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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