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申诉听证会有关规定是什么
1、在听证程序中,应该看见纠纷双方当事人及其相关参与者在场,这是为了确保各方在程序中能够享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以及拥有相同的发言权和申辩机会。双方当事人在此过程中各自担负着举证责任,以证实其观点与主张。对于对方所展示出的所有实物证据,皆有权进行合理性审查。
2、在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原则上听证应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除非涉及到法律禁止公开审理的案件特殊情况。
3、听证活动可以由一位审判员作为主持人,或者组成二至多位审判员共同开展,同时密切配合书记员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4、在听证阶段,审核重点应当针对再审申请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展开,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能会对整宗案件进行全面的听取和核实。
5、在听证程序中,各方当事人都可以自行聘请律师代表其出席,增强表达和保护权益的能力。
6、在询问过程中,当被申请人对于申请人的申请内容提出反证请求时,审理员有权依法要求被申请人尽快向法庭提供相关反证材料,并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再次召开发起听证的具体时间。
《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第二十条听证会应当邀请听证员,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为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二十一条听证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举行:
(一)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布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员名单、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听证会纪律。
(二)主持人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听证会的议题。
(三)申诉人、原案其他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陈述事实、理由和依据。
(四)原案承办人、原复查案件承办人阐述原处理决定、原复查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出示相关证据。复查案件承办人出示补充调查获取的相关证据。
二、刑事申诉听证会流程是什么
在涉及到刑事审判之后,若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做出的裁判表示不服并向其提出申诉申请的话,倘若情况需要,可启动听证程序。
而整个听证过程将由主持人预先策划好的方式逐项展开,具体步骤包括:
首先由主持人依照既定议程进行引导和指导;
其次,申诉方将有机会阐述他们对于原判的观点和理由,同时,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司法机构也会就相关事实和证据进行详细陈述;
接下来,双方将有机会进行辩论,以充分表达各自的立场和观点;
最后,听证员将根据各方提供的信息和证据,发表自己的独立意见。
《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第二十条
听证会应当邀请听证员,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为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二十一条
听证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举行:
(一)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布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员名单、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听证会纪律。
(二)主持人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听证会的议题。
(三)申诉人、原案其他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陈述事实、理由和依据。
(四)原案承办人、原复查案件承办人阐述原处理决定、原复查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出示相关证据。复查案件承办人出示补充调查获取的相关证据。
(五)申诉人、原案其他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与案件承办人经主持人许可,可以相互发问或者作补充发言。对有争议的问题,可以进行辩论。
(六)听证员可以向案件承办人、申诉人、原案其他当事人提问,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发表意见。
(七)主持人宣布休会,听证员对案件进行评议。
听证员根据听证的事实、证据,发表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并进行表决,形成听证评议意见。听证评议意见应当是听证员多数人的意见。
(八)由听证员代表宣布听证评议意见。
(九)申诉人、原案其他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最后陈述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申诉听证会有关规定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