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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拘留之后才能取保候审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11 次  来源:网络

一、必须拘留之后才能取保候审吗

我们有权依法对那些被指控违法的人士实施取保候审措施。这一权利仅仅限于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且令其正式生效前。

同时,还需遵守以下条件:

(1)涉及的情况必须属于可能判处罚金、拘留或是单个干脆实行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

(2)如果他们可能会受到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的惩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重大威胁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亦可进行取保候审处理;

(3)如果被告人们患有严重的病症或残疾,无法在监狱中服刑的,也可以选择取保候审;

(4)最后,如果案件期限即将到期,但是案件却尚未审理完毕的,也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无论哪种情况,取保候审工作均应由公安机关实际操作和管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必须拘留才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我国现行的法制体系之下,实施取保候审并非唯有经过拘留过程方可实现。实际上,取保候审这种刑事司法手段,赋予了涉嫌犯罪之人以充分的权利,使其得以在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或者拥有合适的保证人为担保的情况下,于审判活动开始之前得到释放自由。需要注意的是,拘留作为另一种强制性措施,其适用对象主要为那些被认定有可能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程序的嫌疑人。若经审查,嫌疑人并未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同时又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那么便可跳过拘留环节,直接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必须拘留之后才能取保候审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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