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他人承包土地犯什么罪
侵犯他人土地权益的行为,在法律层面上主要是触犯了《土地管理法》,而若是实际情况颇为恶劣严重的话,就有可能涉及到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这一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即第三百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各类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以及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行为,若是对这些原本属于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土地用途进行擅自变更,且其覆盖面广、破坏程度较为严重的,将面临包括有期徒刑或拘役在内的严厉惩罚,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侵占他人承包地违反哪条法律
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乃属非法侵占他人财产之犯罪行为。
倘若未能尽守合法之土地承包经营权权益,则此举将构成侵权。
针对此类侵权行为,侵权者需根据具体情况,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以及归还被侵占财产等,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代为保管他人财物时,非法占有并拒不归还原主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即“数额较大”),则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刑罚;倘若涉案金额之大足以堪称为“数额巨大”,甚至伴有其他严重情节,那么侵权者除了接受前述处理外,还可能受到两年以上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附加罚金的惩罚。
至于他人遗忘物或埋藏物,若被不当侵占并拒不交出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水平(同样是“数额较大”),亦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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