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之后还要坐牢吗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仅是一项强制性的措施,并不能意味着案件不会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若当事人未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被重新逮捕的可能性。
至于最终是否会面临监禁,还需由司法机关在进行进一步审查与裁决之后才能得知结果。
然而,从取保候审的设置条件来看,能够获得这一特殊待遇的犯罪嫌疑人通常属于罪行相对轻微者,且法院作出的判决亦不会过于严厉,即便需要服刑,其期限也不会相当漫长。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之后什么时候开庭
在经过取保候审程序之后,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在大约三个月之内安排开庭审理相关案件。
一般来说,取保候审后法院的最长期限应不超過12个月;
然而,在候审阶段的取保候审以及法院的进行庭审之间在法律上并没有直接关联,只需在证据搜集齐全的前提下,便能在最快三个月的时间内完成审判工作,具体还是要依据实际情况做灵活调整。
取保候审是从法律角度赋予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一项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同时也属于刑法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但是,保释并不等同于刑事诉讼程序的终结,只有当执法机构在此期间收集到所有必要证据之后,法院才有可能根据诉状作出相应的判决裁决,所以准确把握庭审过程,需要针对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灵活应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之后还要坐牢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