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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保不能报销的部分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  浏览: 102 次  来源:网络

一、工伤医保不能报销的部分由谁承担

在如今的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的日常合作中,无法通过工伤保险予以报销的各项支出往往需要由双方各自承担50%。

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因为意外发生工伤或者患有职业病时,有权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工伤保险待遇。

然而,若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超出了工伤保险基金所能承担的范围,那么这部分费用便需要由工伤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和本人共同分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医保可以报销吗

当员工遭受工伤意外时,其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依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由工伤基金进行相应的偿付与补贴,而在其他非因工受伤或患病情况下,则只能借助于医疗保险的保障和支持。如此理解之下,倘若员工在工作场合发生了意外伤害,应首选对其伤情进行工伤鉴定,确认了工伤性质后,所有由于治疗此类工伤导致的费用皆由工伤保险负责承担,无法再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医保不能报销的部分由谁承担”,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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