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掩饰隐瞒侵占罪中的财物怎么处理
在掩饰、隐瞒侵占罪的司法实践中,涉及的赃款赃物往往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追回并归还给原始所有权人。
然而,若是由于诸多因素无法找到或确立原所有人的身份,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明文规定,此类财物将会被依法予以扣押、冻结,进而上交至国家财政。在整个处置过程中,公正严明的法院会权衡当事人的犯罪行为性质及其所涉财物的来龙去脉,以期达到公正判决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掩饰隐瞒罪初犯无前科
初犯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具体所判处的确切刑期,需根据多重因素综合考虑后才能确定。一般的处置原则如下:
首先,对于触犯了掩饰犯罪所得罪的行为人,法律会给予相应的刑罚判决,通常需要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之间进行选择,同时还将对其实行单一或多个金额的罚金制裁;
其次,如果此类行为的程度较为严重,犯罪分子将会被罚款三年以上但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会伴有罚金的处罚。
最后,存在一些人,他们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时表现出了法定意义上的从宽处罚情节,或者在为自己的近亲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时,他们属于初犯以及偶犯的情形下,我们可以考量这些因素并认为他们的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关于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素,主要有四个:
第一,客体为司法机关运作过程中的犯罪查证和犯罪追回工作;
第二,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行为的掩饰以及隐藏;
第三,主体为16岁及其以上,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最后,主观要求须是一种明确的感觉,应明知该物件很可能是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一旦行为人明确知晓该物件很可能是犯罪所得,便可断言他们已经在主观上形成了明显的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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