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外执行需要担保人和监护人吗
在这种情况下,被判处刑罚的当事人确实有必要寻求保外就医的帮助和支持。
然而,要达成这一目的,必须由被告人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法定监护人进行申请,并且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才能够使事务进入正轨。
至于担保人的挑选,则需要经过监狱或看守所严格的资格审查程序后才能够最终确认。如果被告人无法找到家属或监护人作为担保人,那么他们可以考虑寻找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原工作单位或者社区矫正机构来推荐合适的担保人。在得到担保人之后,担保人需要向监狱或看守所提交书面形式的保证书以证明自己的担保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
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监外执行需要罚款吗
对于被判刑的罪犯,在被暂时缓期执行监禁的情况下,是否需要缴纳罚款,应依照判决书所明确规定的事项。而对于可以申请暂缓执行监外执行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治疗的;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罪犯;以及因生活无法自理,若适用暂缓执行监外执行将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罪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已经判决需要在狱中疗养治疗的犯人来说,他们有责任自己、亲戚或者法律规定的监护人向法庭提出申请,并必须提供责任人作为保证。要担任这个保证人,其资质需要经过严苛的审查过程。如果没有亲戚或者监护人,考虑到功能上的作用,我们也可以考虑由村(居)民委员会、过去工作的单位或者社区矫治机构来进行推荐。作为保证人,他们需要提交一份书面的保证书,以证明他们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信誉度来承担这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