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拘留多久可以收到信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九十六条明文规定,若公安机关决定释放已逮捕的人员或是采取其他更改逮捕措施时,应依法通知当初批准实施逮捕的人民检察院。这也就意味着,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获释或其强制措施有所变化,那么负责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将会收到相关通知。因此,对于涉嫌盗窃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而言,只要他们遭到拘留并且强制措施得以变更或解禁的话,肯定会有负责审批的人民检察院接到通知。实际上,这种通知往往是在拘留后比较短暂的时间内就会发送出去,然而具体通知发出的时间段则主要受到案件性质的影响以及司法机构工作速度等因素的直接制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二、盗窃罪拘留多少天放人
根据案情的不同,涉及盗窃罪名的案件,其拘留期限也有所区别。在最短时间内,拘留时间至少为7至14天,而最长则不得超过37天。倘若该行为被认定为涉嫌刑事犯罪的话,那么刑侦部门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时间通常是14天,但也可延长到最多37天。在此期间,若经调查后发现并不构成犯罪,则将对嫌疑人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同时还可能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将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并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若最终确认构成了盗窃罪,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盗窃数额较大的情况,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惩罚;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惩罚;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严厉制裁。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九十六条明确载明,当公安机关决定解除对已被依法逮捕人员或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进行调整之时,应当依法告知原批准逮捕的检察机关。此举意在保障法律程序的透明度与公正性,避免出现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错误判断。对于涉嫌盗窃犯罪而遭到暂时关押的嫌疑犯或者被告人来说,只要他们的强制措施有所变动,负责该案的检察机关都能及时地获悉此事。当然,此类通知的具体发送时间可能会受到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以及司法程序效率等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