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骂人属寻衅滋事罪吗怎么判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九十三条明文规定,以追赶、拦阻、谩骂以及恐吓他人为主要行为特征,且情节极其恶劣者,将被视作寻衅滋事罪进行法律追究。然而,仅仅是口头侮辱他人而无任何相关追逐、拦截及恐吓行为,而且这些行为也未达到情节恶劣的标准时,此种情形并不满足寻衅滋事罪的判定条件。相反,若某人的侮辱性言论已经严重到达到情节恶劣的地步,例如连续长久地侮辱他人,或是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进行,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至于其是否构成犯罪,还需结合实际案情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若经证实确属寻衅滋事罪,按照相关法规,当事人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可附加罚金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骂人属寻衅滋事罪吗判几年
在某些情况下,侮辱谩骂他人的行为可能涉及到涉嫌寻衅滋事违法犯罪之嫌。如果在此类案件中,涉案人员的恶行严重,对公共秩序产生了实质性的损害,那么他们便可能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而被法律追究责任,通常情况下将面临五年以下期限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第二百九十三条明文指出,所谓的寻衅滋事罪主要是针对那些进行追逐、拦截或者辱骂、恐吓他人等极其恶劣行径。在此过程中,单纯的口头侮辱倘若并无随之而来的诸如追逐、拦截等行为,且情节并不严重者,往往不会被视为该种罪名。然而,当侮辱行为达到极端程度,例如其持续期间较长或是伴随着暴力威胁时,便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从而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惩罚;而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须缴纳罚金。至于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这需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