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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多久后可以办取保

发布时间:  浏览: 68 次  来源:网络

一、刑事拘留多久后可以办取保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有权利提出申请,请求变更强制措施。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接到此类申请时,应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裁定。因此,在刑事拘留之后,申请人可在这三天之内向相关部门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例如申请取保候审等。若对变更申请持反对意见,有关权威机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详尽阐述拒绝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刑事拘留多久后可以取保候审

在被刑事拘留之后,倘若符合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标准,则犯罪嫌犯以及被告人有权立即向司法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取保候审。而接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将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就做出回应并予以决定。若对强制措施加以变更的请求未予批准时,应将此事项通知至申请人,同时也是应当详细说明不予批准的具体原因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皆享有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一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接收到上述人员提出的申请,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因此,在经历了刑事拘留阶段后,当事人或其授权代表可以在这关键的三天期限内向有关部门递交更改强制措施的请求,如请求采取保释等待审判等。如果有关权威机构对该变更申请持有异议,则应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并详细解释其否决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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