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分几种类型
根据中国刑法典的规定,盗窃罪主要可以划分为普通盗窃与特殊类型的盗窃,这些特殊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以及扒窃等情况。普通盗窃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物品所有权的行为;而针对多次盗窃、入户盗窃及扒窃的犯罪行为,其刑罚的适用标准则会相应地予以加重,这也是对这类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进行更深入评估的表现之一。例如,我们所说的多次盗窃往往涉及到在一个计年限内实施了超过三次的盗窃行为.或者指的是曾受到刑事处罚后,又再次实施盗窃行为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分几个主犯
鉴于在普通盗窃罪中,通常并不涉及群体作案的问题,因此,对于盗窃罪的主犯认定,通常仅涉及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为在盗窃犯罪团伙中发挥领导和组织核心作用的首要分子;
第二种则是在盗窃团伙或者其他共同盗窃行为中的主要实施者或罪责较为严重的罪犯人员。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针对“盗窃罪”这一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划分,具体分为普通类型及特定类型两种。例如,反复实施盗窃行为、进入他人住所内进行盗窃以及扒窃等都被划归为特殊类型范畴。所谓普通类型的盗窃罪,是指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物品的情况;而特殊类型的盗窃罪,其量刑标准更为严重,充分体现出此类犯罪活动对社会安全稳定造成的巨大潜在威胁。其中,反复盗窃即为一种典型代表,定义为个人在一年内实施盗窃次数超过三次,或者在接受法律制裁之后仍然继续从事该类行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