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机动车有危险驾驶罪吗
在通常情况下,非机动车驾驶者并不会被视为危险驾驶罪的主体。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与机动车相比,非机动车——例如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等——的行驶速度以及负载能力通常都远低于机动车,这使得它们所引发的风险也相应地较低。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非机动车驾驶者出现了诸如饮酒驾车或严重超速行驶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他们可能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涉及到非机动车的相关条款的制裁。尽管如此,这些违法行为本身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危险驾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二、非机动车有没有危险驾驶罪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非机动车驾驶员可因实施具有潜在危险性的驾驶行为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这并不构成刑法中所定义的“危险驾驶罪”。该罪名主要适用于机动车驾驶员。就非机动车而言,若其行为对公共安全构成实质性威胁,则有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惩处,包括罚款、暂时扣留车辆或者吊销驾驶执照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在常规状态下,非机动车驾驶人员的违法驾驶行为并不被视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主体。这是因为他们所驾驶车辆的行驶速率以及负荷承载能力远远低于机动车辆,因此所面临的风险也相对较低。然而,假如该类驾驶者在此过程中涉及到诸如酒后驾车或者超速等严重违规行为,那么其将会受到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明确规定的非机动车相关条款的惩处。但是,这些法规并不能够直接等同为危险驾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