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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算有罪吗

发布时间:  浏览: 62 次  来源:网络

一、刑事拘留算有罪吗

拘役并不等同于判定罪犯定罪。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下,拘役作为一项强制性措施被用以确保犯罪嫌疑人无法规避司法追责或者审判程序。其主要作用在于在正式提出诉讼以及判决宣告之前,为嫌疑人提供临时性的拘禁保障。在拘役阶段,公安部门仍将持续展开进一步调查,最终做出是否提出刑事诉讼的决策。只有当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之后,才能够明确确认当事人是否被认定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规定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算不算违法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主要分为三类:即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司法拘留。刑事拘留并不能视为违法行为,实际上它是公安部门针对涉嫌犯罪之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手段。这种拘留的根本宗旨在于遏制正在进行的犯罪行为,以避免犯罪嫌疑人逃逸或者自杀。被实施拘留的人员并不必然是真正的罪犯,经过严格的调查核实确认为犯罪分子之后,才会提交至检察院请求批准逮捕。而在审判结束之后,先前执行的拘留期限将可作为刑期的抵扣部分。若最终判定其无罪,则应立即释放当事人,且不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任何不良记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拘留与定罪并非同义词。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拘留作为一种保障嫌疑人配合司法程序的暂时性手段,其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在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将持续进行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只有在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且作出最终裁决之后,方能确认涉事人员是否构成犯罪。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拘留只应该被视为审判前的强制措施之一,而不能作为确定某人是否有罪的决定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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