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笔录可以改不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笔录作为记录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及其他相关事实资料的关键性证据,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与作用。一经正式记录并予以确认后,通常而言,将不能再任意进行修改。若需对已记录之笔录内容进行调整,则必须遵循法定程序执行,例如向法院或侦查机构递交补正申请或请求重新开展询问工作,同时还需获得其明确批准。若笔录当中出现的误差或者疏忽确有必要加以更正,应由原纪录人员或相关当事人提交书面申请,并须经过相应的审核与审批手续。若经核实无误,法院或侦查机构有权决定是否重新制作笔录或进行补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犯罪事实和无罪或者罪轻的辩解,都应当认真审查核实。
二、帮信罪笔录问那哪些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人如果在明知他人可能在使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向其提供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讯传输服务等技术性支持;亦或是提供广告推广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便利性协助,且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定为触犯帮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记录关键证据的笔录是绝对不能够被随意更改的。如果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者修正,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来进行,例如向有关部门提出补正申请或者要求再次进行询问调查等,同时还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明确批准才可以实施。在出现了笔录数据上的误差或者失误时,也应该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应的申请报告,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之后,由法院或者相关的侦查机构对误记或者有疑问的地方做出最终的裁决,有权决定是否要重新制作或者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