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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区别,司法鉴定业务条件

发布时间:  浏览: 368 次  来源:网络

相信很多人对于评估鉴定与司法鉴定傻傻分不清楚,司法鉴定相信大家是有一定了解的,司法鉴定在民事诉讼或是刑事案件中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评估鉴定却不经常听说,今天若悠网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评估鉴定和司法鉴定评估区别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这一种活动。司法鉴定包括价值鉴定、医疗纠纷鉴定、伤病鉴定等。说到与资产评估的关系是指,一般司法机关会考察了解一些专门性单位(如评估机构、医疗机构),然后指定为司法鉴定资质。

司法鉴定的业务条件是什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一)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二)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三)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四)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申办流程编辑

申办材料:1、申请表;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以上就是小编收集的关于评估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区别,司法鉴定业务条件的内容,笼统来说,评估鉴定就是对某一物品的价值进行估算和论证,司法鉴定则用于诉讼当中。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想要咨询,欢迎联系我们,我们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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