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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再审请求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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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时肯定是对法院判决结果不服时才提起的,所以写再审申请书的时候,申请书一定要载明再审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怎么写是非常重要的,有利于法官的理解,那么如何写再审请求事项?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怎样写再审请求事项

申请再审书一般包括六项内容:

1、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包括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包括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邮寄地址;

2、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名称,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3、具体的再审请求;请求事项应写得简明扼要,言简意赅。

4、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须列明所依据的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款、项)及具体事实、理由;

5、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明确表述;

6、再审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提交法院的日期。

二、申请再审需要什么材料

1、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有其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其中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应提交法律服务所函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的,应同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的,应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函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人员均应写明电话等便于联系的相关信息。

2、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判决、裁定、调解书系二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4、支持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和再审请求的证据材料。

5、再审申请人对生效已超过六个月的裁判,还应当提供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或者证明认定事实主要证据是伪造的证据,或者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的证据,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证据等。

三、申请再审的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

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审理行政上诉案件的期限为两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二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状)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十五日内立案。改变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抗)诉材料及案卷材料后的五日内立案。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应当在收到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裁定及案卷材料后的次日内立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裁定(决定)的次日立案。

上述知识就是小编对“怎么写再审请求事项”问题进行的解答,当事人写再审申请书时,再审的诉讼请求要尽量做到简明扼要,言简意赅特出重点,尽量不要写太长,方便法官更理解。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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