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20 浏览: 532 次 来源:网络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14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原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随案移交接受案件的人民法院。